申请广州代表处手续及收费

以下资料由创捷提供

外国、华侨及港澳企业代表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所需资料

 

(一)所需资料

1、 派出企业董事长签署的《外国企业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》;

2、 派出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书原件一份;

3、 董事会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(首席董事签名,加盖公章);

4、 公司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公司注册证书,商业登记证复印件(经有“中国委托公证人”资格的律师楼公证);

5、 公司注册地的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书原件;

6、 首席代表的个人资料包括:,身份证,回乡证,护照原件及复印件,证件照片8张;

7、 该代表机构住所的租赁合同(经房管部门备案),产权证明;

 

注:1)外国企业(台,港,澳除外)的营业执照须由中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,并提供认证书原件;

   2)以上资料若为外文,须附中文译文

 

(二)服务项目

1、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书,工本620元;

2、首席代表工作证;

3、代码证正副本

4、地税证正副本

5、国税证正副本

6、开户许可证,视银行不同工本不同。

7、派出企业文件为外文的,翻译费用需按语种计。

(三)审批时限:40

(四)服务收费:

     国外公司广州广州代表处服务费12000

     香港或澳门公司广州代表处服务费8000